“三孩”生育政策正式入法!8月20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。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,国家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。国家采取财政、税收、保险、教育、住房、就业等支持措施,减轻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。
7月20日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公布,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、取消社会抚养费等。如今,仅隔一个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修法,回应了舆论关切。
“三孩”生育政策正式入法,意味着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有了法治保障。这次修法明确删除了关于缴纳社会抚养费及相关处罚的规定,此举意义深远。取消了社会抚养费,也就解除了很多人的后顾之忧。同时,取消社会抚养费,也意味着现行的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》告别历史舞台。
这次修法还有很多引人注目的“看点”。比如,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,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,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综合采取规划、土地、住房、财政、金融、人才等措施,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,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。这些要求是法律的硬性规定,具有强制性,各地各部门有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。
修法,牵一发而动全身,影响到千千万万个家庭。此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,让人真切感受到,国家为减轻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而构建了周密的制度安排。通过制度设计,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,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这是对中华民族负责,有利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,有利于实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“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,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。”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,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在国家层面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了修改,接下来各地有责任迅速跟进,蹄疾步稳地完成后续工作——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,以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,让民众感受到修法带来的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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